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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林业发展综述

发表时间:2017-05-26 10:58:56来源:凉城县政府网 保存打印关闭

早春时节,踏入凉城县,绿意笼轻纱,鸟鸣尘世中。远望山峦间葳蕤茂密,岱海似一盏明镜遥映天上人间。2016年,凉城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荣誉称号,这也是乌兰察布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2017年5月份,记者来到凉城县采访,县林业局天保办主任贾占元说:“凉城县近年来林业发展的总目标,就是以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主,结合地方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大力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打造文化旅游强县。”

立足重点工程 夯实生态基础

“十二五”期间,凉城县完成投资16 517.8万元,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任务,为北疆绿色屏障的建设贡献了力量。针对4项国家重点工程,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22.45万亩,封山育林11.5万亩,补植补播0.7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中补植补造20.08万亩,经济林造林2万亩,低效林改造1.575万亩。并圆满通过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面积328.6万亩,中幼林抚育2.5万亩任务已全部完成。国家公益林补偿52.87万亩,其中国有17.13万亩,个人35.74万亩。

除了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凉城县高度重视地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凉城县地方重点工程总投资8.68亿元,绿化面积30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8%。走进凉城,城镇绿化、乡镇绿化、村屯绿化、公路两侧及视野范围内荒山绿化、河渠湖库周边绿化、农田林网绿化,使凉城县如坠入一汪绿海,这绿不仅书写了全县林业发展的实绩,更为成功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打下坚实基础。

大好河山离不开全民参与,在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过程中,凉城县按照“基地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提高了义务植树尽责率,义务植树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义务植树完成造林面积3.18万亩,栽植279.84万株,树种包括杜松、金叶榆、云杉、丁香、杨树、樟子松、紫叶稠李、白蜡、国槐等。

拥有稳定的育苗基地对林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6年底,凉城县共有育苗户459户,育苗面积5万亩,共有30多个树种,总产苗量5亿株。全县100亩以上的苗圃20处,200亩以上的苗圃15处,500亩以上的苗圃10处,1000亩以上的苗圃5处。充足的育苗资源为凉城本地林业的发展带来便利。

落实森林防火 建立责任机制

森林防火,是护林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凉城县实行了县级领导包乡镇(林场),县直单位包行政村的责任制,在防火期内县领导及县直单位协助所包乡镇、林场、村搞好防火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划定管护责任区,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

在清明节、十月一等关键时段,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刷写标语和印发防火通告、设立宣传标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村入户,把防火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县防扑火预案,系统培训扑火队员,积极引入军事化训练和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火险预报,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各乡镇、办事处、林场做好本区域内常规防控工作的同时,凉城县对全县分南部马头山区、北部蛮汉山区、岱海滩周边区域三片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片区内的乡镇、办事处、林场实行信息互通、人员联动机制。并落实领导带班和防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在防火重点时期,各乡镇林场主要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畅通火灾信息发布渠道,严格执行火灾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森林草原火灾,及时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确保火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加强林政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

围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题,凉城县坚持“依法治林”的方针,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

2016年,凉城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整治辖区内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着手办理的征占用林地项目共4个,4个项目已全部审批、归档,共征占用林地面积为69.4077公顷。完成凭证采伐林木蓄积248.1立方米,出材量186.075立方米,株数953株。在采伐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林业部门加强管理,由林政、公安分局、森防站、木检站、乡林业站实行全过程监督。更新造林1次,面积0.9667公顷,更新株树119株,树种为杨树。

在征占用林地管理上,坚持依法行政,以提前介入和宣传说服教育为基础,让每个占地业主了解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为什么要办手续,不办手续的后果及申报程序,让征占林地业主清楚手续流程。同时将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及不办手续处罚依据和补办手续的程序进行公开张贴宣传。对不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乱占林地如采土、采砂、开石场、开矿、架设供电线路等违法占用林地的现象进行清查。对发生的征占用林地资源现象,林政管理人员会进行全程服务,从调查、统计、补偿兑现、上报、采伐等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跟踪,防止少批多占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有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森林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进行严厉查处,杜绝非法征占用林地。十二五”期“间,共破获各类森林刑事案件13起,查处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处理林业行政举报案件116起,调解回复率达100%,截至目前,未有行政复议诉求。

明确禁牧职责 持续宣传教育

凉城县通过近几年的禁牧舍饲工作,禁牧制度建设已逐步建成,建立了禁牧主体责任制、责任人负责制、护林员责任制、县禁牧办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凉城县成立了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把禁牧舍饲工作列入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安排部署之中。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签订《生态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书》,明确禁牧主体、责任人,并将禁牧舍饲工作纳入年度干部实绩考评之中,实行一票否决。

禁牧宣传教育实现常态化。一是对全县干部群众进行全覆盖式的宣传教育。二是在凉城县电视台播放《禁牧通告》,经常播放禁牧宣传口号。三是各乡镇、办事处在村组醒目位置大量书写宣传禁牧的标语,印发、张贴《禁牧通告》。四是各乡镇、办事处都配备了禁牧宣传车,走村入户对禁牧政策进行巡回宣传。五是各乡镇、办事处还在主要路口、村口、山口等地设立了明显的禁牧标志、标牌等设施,标明禁牧的有关政策要求。

同时,通过调整优化畜种结构,以养殖基地建设为契机,不断扩大生猪、肉鸡养殖基地建设规模,逐步退出一家一户散养放牧的传统饲养方式,促进禁牧舍饲工作有效实施,实现生态的显著改善。

满目翠色折不尽,锦绣凉城入画来。目前,凉城县森林覆盖率达35.5%,为乌兰察布各旗县之最,今后,在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与地方重点生态工程的基础上,凉城县将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大力推行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力争打造文化旅游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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