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8日,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全区、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洪赪颢出席会议。
去年以来,在乌兰察布市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动国家、自治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市呈现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根据安排部署,2018年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将紧扣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全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达到新高度,协调推进各宗教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新进展。要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全面提高新时代宗教工作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工作,提早筹备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深入推进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繁荣发展,促进我市民族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会议命名了察哈尔右翼后旗杭宁达莱社区等18个单位为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以及四子王旗政务服务中心等17个单位为第三批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