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有关检测机构,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部署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工作会议和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了《2017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3月6日
2017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的工作思路,要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为目标,坚持“管行业即管安全,发现问题是成绩、消除隐患是政绩,扶优、扶强、扶安全”的监管理念,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稳步发展“三品一标”,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
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数量和质量,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量增长320万吨以上;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量增长200万吨以上;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组织制订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基层监管工作规范、基层快速检测规范等地方标准,指导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标建设,按标开展工作;
办好包头市2017第18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组织好2017年全国农交会地标专展的参展工作。
二、加大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力度,构建安全有序市场环境
按照农业部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制定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畅通农资销售的主渠道。
指导基层建立监管名录,探索建立诚信档案,探索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基层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和问题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追根溯源,检打联动。
三、加强乡镇监管站建设,夯实安全监管体系
以推动贯彻落实内政发〔2016〕65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配备村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以多种形式开展练兵和应急演练。
以推动基层站工作规范为契机,推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四、推动检测体系建设管理,提升监测研判能力
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验收、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工作。所有批复建设的盟市、旗县级检测机构年内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尚未认证的盟市级检测机构年内通过“双认证”。各地系统内的检测机构要优化人才、仪器设备资源,确保实验室有效运行。抓好农业部修订的质检机构管理、考核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贯彻,组织参加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组织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工作。
充分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监测网络作用,组织实施好《2017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对集中上市、外调量大的农畜产品开展专项监测,建立健全监测信息报送及会商制度。
五、加快追溯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抓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列为全国区域追溯试点建设省区这一契机,完善内蒙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充实数据、扩大范围、健全制度、完善功能,推动国家追溯平台业务模块全面应用,切实提高信息化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各行业、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总结试点运行经验,不断完善优化平台功能及运行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
六、深化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对首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全面完成第二批6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宣传培训;推进自治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围绕创建目标精准发力,督促安全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制度机制,实施全程监管,在全区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整体提升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组织参加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充分展示创建成效。
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筑牢舆论阵地
每天接收部内发送的舆情快报,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的舆情快报,及时跟踪相关舆情信息,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多形式、多渠道科普解读热点问题,对各类谣言、传言或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辟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造谣传谣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传播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展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成效。
2017年是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又适逢党的“十九大”召开和内蒙古自治区70周年大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农牧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勤政廉政,务实肯干,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绩效考核管理,为推动我区绿色农畜产品强区建设和质量兴农工作提供坚实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