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盟地区最早有组织的工人运动,是在京绥铁路产业工人中开始的。民国10年(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公开组织来领导中国工人运动,并及时地派出何孟雄等,深入到平绥铁路丰镇、集宁一带,一边深入调查,一边进行发动,在产业工人群众中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民国11年(1922年)7月,丰镇、集宁一带的铁路,共有15个站段,铁路工人1500多人,觉醒了的工人群众改组了旧的“车务同仁会”,建立了只有工人参加的“车务工人同仁会”,何孟雄同志草拟了“车务工人同仁会章程”40条,提出了“救国扶危”的口号。总会设在平绥线的张家口,全路段8个分会。其中有丰镇分会,分会长魏化池,平地泉分会,分会长周振声。这是乌盟地区最早的由共产党领导的工人组织——工会。
工会组织建立后,在何孟雄等人的领导下,于民国11年(1922年)
同年山西省的闫子安来兴和县开采石墨矿。民国18年(1929年),天津资本家马廷臣在丰镇县选址投资兴办“鸿记蛋厂”从此,乌盟地区有了地方产业工人。
民国14年(1925年)
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乌盟地区的广大工人群众,以救国抗战的大义为重,为反抗民族压迫,争取民族解放,积极地投身到抗战洪流中。
陶林县速力图煤矿(所在地为窑子村)的煤矿工人,在共产党地下工作者的领导和发动下,工人们一面挖煤,一面掩护地下工作的同志开展游击活动,许多工人和群众家里都住过共产党的工作人员。民国28~30年(1939~1941年),当地工人和农民帮助共产党地下工作者传递情报,探听消息,捕捉汉奸,破坏敌人交通要道,掩护党的领导干部,巧妙地配合游击队打击日伪军。民国30年(1941年)
铁路工人在抗日斗争中配合游击队破坏铁路线路和桥梁设备,积极地支援了根据地和游击区的抗日斗争。民国28年(1939年),中共中央发出“在敌人后方放手发动群众打击敌人”的口号后,党派出杨干、刘林远等人来到京包线上组织发动群众,向日军展开斗争。丰镇、平地泉、三道营、旗下营等主要站段和京包铁路全线铁路工人一样,为游击队提供运输,收集情报,采购粮食、药品、物资等积极地支援了抗日战争。三道营车站工务工人韩福来,找到大青山游击队,夜袭三道营,缴获一批枪枝弹药、击毙了日本站长,打击了敌人,鼓舞了群众抗日激情。
民国29年(1940年),抗日战争进入了相持阶段,根据地和游击区为了解决八路军部队和游击队的装备,建立了不少有专业性的小工厂,如兵工修械、制药、被服等,在这些小工厂或作坊中聚集了一批工人群众。当时在卓资县旗下营附近的西梁村就办了一个八路军地下军服厂。从当年3月8日开始,共为八路军做了四、五百套军服,一千多条子弹带和许多绑腿。抗日战争胜利后,党组织了一定力量相继来到丰镇、集宁、商都、化德组建工会组织,开展工运工作。
民国34年(1945年)8月上旬,雁北地委派韩瑞等40多名同志来绥东工委(设在兴和县)开展工运工作,分别成立了兴和县抗日联合会、商都县抗日联合会。在抗联的领导下,工人群众进行了反霸清算、增加工资等运动,并建立了区、乡、村工会。兴和县当时就有城关区工会、二区工会和三区工会。
同年
民国35年(1946年)3月,由中共绥蒙党委和晋绥边区总工会再次派出张秀山、宋瑜、赵昔仁、刘大成等同志在乌盟地区开展工运工作,建立县工会并帮助组建各行各业基层工会,截至当年6月,乌盟地区共建起工会组织约60多个,工会会员发展到3000多人,约占工人总数的60%。同年夏,为了支援人民解放军打好集宁战役,集宁市委、市工会将全城手工业铁匠组织起来,在面粉公司院内,建起34盘铁匠炉,经过2个月的苦战,共为部队赶制打出战刀1500把,马掌1300副,掌钉5000副,在战斗中发挥很大作用。集宁电灯公司张云林、赵清云等6名工人配合守军27团,从1946年6月到9月,完成了集宁周围环城电网设计和架设任务,架起南至老虎山、西到卧龙山、北至护城河以及碉堡附近的电网长15华里,保证了3300伏电压的正常输送。
集宁市工会组织工人纠察队,负责城市治安工作,抓获了专给国民党飞机打信号的奸特分子。国民党攻进城后,在工会主席宋瑜率领下,坚守在铁路东侧阵地,并在九龙街巷内,重新修筑了防御工事,配合解放军守城部队抗击敌人。组织了市民担架队抢救伤员。工人张生荣、李生华一次就从火线下抢救出5名伤员。守城部队撤退时,全城600名工会会员组成担架队,把伤病员运到了30里外的安全地带苏集车站。至民国37年(1948年)重新解放集宁的两年时间里,有很多优秀的工人遭到敌人的逮捕和杀害。在丰镇县,伪县长魏纯美把木匠工会委员唐六七逮捕后,逼迫他交待地下党员名单,他坚贞不屈,在严刑面前拒不交待,残遭杀害;在集宁县,国民党设立了许多牢狱和杀人刑场,其中被监禁杀害的有一区工人纠察队分队长杨进喜,纠察队队员马连滩煤矿工人张三被敌人乱棒打死,被活埋的有纠察队员崔陶生、区工会秘书刘伟和李日清4人。集宁县首届工代会煤矿工人代表共产党员潘四被国民党逮捕,在刑场上高喊“共产党万岁”、“工人阶级解放万岁”。
1948年8月后,凉城县、集宁县、丰镇县、龙胜县、陶林县、兴和县等地获得第二次解放,绥蒙党委派宋瑜、朱呜、王青、王福印、王德隆、张汾、秦致祥等同志来乌盟地区开展工运工作,组建工会,发动工人群众恢复生产。
1949年9月,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相继成立,乌盟地区建工会80多个,发展会员4000多人。工会组织建立以后,配合当地党政对于巩固城市政权,恢复发展生产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参与废除保甲制,正确处理劳资关系,推荐工人当选人民代表和政府委员;工会组织还代表工人签订集体合同,适当增加工资和福利待遇,缩短工作时间等。
1950年初,相继成立了绥中专区工会办事处、绥南专区工会办事处和绥东专区工会办事处。至此,全国解放前的工人运动及工会工作告一段落,揭开了新中国工运活动和工会工作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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