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是西伯利亚冷高压空气和蒙古气旋流向内地的主要通道,年均风速7.2米/秒,是优良的天然风场。该市可利用风电面积6800多平方公里,分别占内蒙古自治区和中国的的1/3和1/10。至2014年底,该市风电装机达464.5万千瓦,是国家重要的风电能源生产基地。
风能资源概况
能源工业是乌兰察布市第一大支柱产业,风电为乌兰察布市能源工业的重点。乌兰察布市地处东经110°26′—114°49′,北纬40°10′—43°28′之间,正置西伯利亚冷高压和蒙古气旋流向内地的主风道上,是内蒙古乃至全国的风能富集区。地表以上70m高处年均风速在7.2~8.8m/s,年有效风时达7300~8100小时,具有有效风时多、风能品位高、场地面积大的特点,适合规划建设大型风力发电场。全市11个旗县市区规划风场总面积20000平方公里,技术可开发量达5700万kw。
风电发展规划
为了发挥我市风能资源优势,开发建设风电场,2005年初市政府成立了风电领导小组,并委托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乌兰察布市风电发展规划》,规划风场面积6828平方公里,规划风场16处,其中百万级以上风电场9处,10万KW及以上风电场7处,装机容量可达2400万KW。
近年来,随着风电产业快速发展,为实现2020年非石化能源达到能源消费总量15%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45%的目标,我市着手修编《乌兰察布市风电发展规划》,原7.7米/秒风速的资源已扩大到7米/秒,重新修订的规划风电装机将达到5700万KW。
按照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乌兰察布市风电开发“十二五”蒙西电网装机610万kw,其中:察右中、后旗辉腾锡勒300万kw,四子王旗风场160万kw,吉庆风电基地150万kw。国家电网“十二五”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输电规划,为我市通过外送通道列入430万kw,待国家能源局批复吉庆风电基地1000kv特高压方案,即可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