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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出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7-05-29 09:59:40来源:乌兰察布市政府网 保存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20175月下旬,《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委、政府研究审定并印发实施。

《方案》成立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力争到2019年,全市森林覆被率达到24.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到达40%37%,城市建成区和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到17平方米29平方米,城市建成乔木种植面积占绿地面积60%以上,城市建成区街道绿化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郊区农田林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乡土树种比例达到8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达到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95%以上,近5年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程序,创建工作分为准备阶段(20173月—6月)、贯彻落实阶段(20177月—20186月)、整改落实阶段(20186-9月)以及申报验收阶段(201810月)。在资金保障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依托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重点加大城镇、村屯、通道、水岸等绿化工程量及投资规模,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还进一步细化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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