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构设置

乌兰察布盟管理机构之盟级机构

发表时间:2018-03-12 13:01:17来源:《乌兰察布盟志?上卷》(第四编 第六章 第一节) 保存打印关闭

1950年4月,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成立,民族事务工作归属乌兰察布盟民教处管理;1954年3月,民族工作归属乌兰察布盟民政处。

1958年4月,乌兰察布盟民族宗教工作归属乌兰察布盟民政处和盟委统战部。1975年11月,成立了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民族事务局和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蒙古语文办公室合署办公。

1978年3月,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民族事务局和蒙古语文办公室正式分开办公,不设科室,民族事务局编制为10人,蒙古语文办公室编制为5人。

1978年10月,恢复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建制,乌兰察布盟革委会民族事务局改称乌兰察布盟行署民族宗教事务处。1983年11月,盟民族宗教事务处与盟蒙古语文办公室合并办公。内设人事秘书科、民族科、宗教科、蒙古语文科。编制20人。1986年增设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编制5人。1992年11月,古籍办合并于乌兰察布盟档案史志局,1994年12月又划回民族宗教事务处。

1996年,又改称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民族事务局,内设科室无变动。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