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各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办公室,各大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办公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编纂〈内蒙古年鉴〉2018卷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内蒙古年鉴》编纂质量,提升各供稿单位撰稿人年鉴编撰水平,顺利完成年鉴改版创新,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决定召开《内蒙古年鉴》2018卷撰稿人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会议定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呼和浩特乌澜大酒店召开,会期1天。参会单位的培训人员4月24日全天报到,4月26日上午离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58号(国际会展中心北侧)。电话:0471—3280888。
二、参会人员
(一)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年鉴撰稿人1名。
(二)各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年鉴撰稿人1名。
(三)全区有关委、办、厅、局及企业、事业单位具体执笔
《内蒙古年鉴》2018卷的供稿人各1名。
三、培训内容
(一)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地情资料处安排专业人员授课;
(二)明确《内蒙古年鉴》2018卷供稿任务与要求;
(三)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分管领导讲话。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各单位均限1人),并于4月20日前,将《回执单》传真至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地情资料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将《通知》转发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并将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统一汇总后上报。
(二)本次培训会议严格贯彻中央及自治区相关工作规定,驻呼市以外单位培训人员的食宿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统一负责,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驻呼市市区参加培训人员不安排住宿,中午安排自助餐。
五、联系人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地情资料处
李 洋:0471-4825290,13848413262
赵 婧:0471-4826046,15034970885
传 真:0471-4826046, 0471-4825290,0471-4825044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