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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的汉族

发表时间:2018-05-08 12:59:32来源:《兴和县志》(第三是四编 第一章 第一节) 保存打印关闭

以近代而方(元末清初),食息蕃殖于兴和县,这块热土者,自以蒙古族为先,然而再至远古追溯,则历代相承,早为汉族开疆辟宇了。自秦、汉讫于金元1600余年间,虽不无短暂荒弃之时,然而郡县之制一直未改,汉人足迹一直未阻。秦置代郡,汉置沮如、延陵县,隋朝属雁门郡,唐朝属云州、置榆林城,金置威宁、柔远县,元朝设威宁、高原县、隶兴和路。13世纪中叶,忽必烈继位后,将以农业为本作为治国之方略,移大批汉人到蒙古草原屯垦。农耕、游牧之利一直未断。明朝,兴和县虽属于蒙古,可是与内地接舍连田,蒙汉互市贸易往来频繁,为蒙汉两族杂居之区。当时,按蒙地向例,对于汉人贸易耕种有携带眷属之禁,所以内地汉人春至秋归,谓之“雁行”。因此在未正式开放垦禁令以前,有客籍之汉族,而无土著之汉族。

明末清初,中原战乱不已,凡感于祸乱糜已、乡里残破而不能安生者,皆肩挑襁负,成群结伙来兴和等蒙古地避难。又清兵入关,定鼎燕都。明朝遗民有因为起义失败或违命被追缉者,也往往投奔蒙疆,以谋自保。前之来者,大都是平民无产者,因此始则佣、继则佃,最后购田建宅,而成不迁之户。后之来者,有仕官之族,初则隐于山,次渐居于村。后见覆清无望,至其子孙更有入蒙古籍而变为土著之民。

清朝康熙年间,兴和县始有杂族定居人口7.8万人。至清雍正年间,禁垦令稍驰,关内河北、山西等地汉人纷纷前来兴和县垦植草地、贸易耕种。公元1735年,清朝推行移民实边政策,在今高庙子设丰川卫,专门管理汉人事务。到清朝乾隆年间,禁垦令除,沿边州县来兴和县移垦汉民逐日增多。公元1751年,在二道河设巡检司,汉种蒙地、蒙取汉租,互相资以为生,渐由客籍而成土著,汉族人口日繁。清朝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3年),兴和厅共有78 318人,其中汉族人口21 260人,蒙古族1380人。

解放以后,蒙汉各族人民和睦共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口有序增长。1949年,全县人口125 798人,其中汉族人口124 700人。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几个少数民族人口1098人。到2003年,全县有78 310户,295 360人,其中汉族人口286 459人。形成了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为多数,各民族团结友好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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