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乌兰察布盟
乌兰察布盟设盟后辖四部六旗:四子部落旗(后称四子王旗)、喀尔喀右翼部落旗(后称达尔罕贝勒旗、达尔罕旗)、茂明安部落旗(后称茂明安旗)、乌拉特部西公、中公、东公旗。旗下设佐,也称苏木。苏木既是行政区划,又是军事单位,也是生产群体。每个苏木有正户一般为150户,每户1名披甲兵,战时披甲上阵,闲时从事生产。
四子部落旗(驻乌兰额尔济坡),初辖28个苏木,同治四年(1865年)后,缩减为20个苏木,分别为:西南部5个苏木;宝日尼敦苏木、华努德苏木、夏拉努德苏木、尹湛甘苏木、巴仁好若苏木;西北部5个苏木:伊和特苏木、布尔努古达苏木、德庆苏木、塔布努德苏木、扎日嘎苏木;东北部5个苏木:浩伊勒朝鲁苏木、默日格德苏木、萨日哈勒苏木、萨日忽都苏木、阿古拉苏木;东南部5个苏木:黄格特苏木、查干其德苏木、中好若苏木、乌和日努德苏木、哈达恒苏木。
喀尔喀右翼部落旗(先后驻塔尔浑脑包、库论),辖4个苏木,分别为:公苏木、中苏木、台吉苏木、噶尔苏木。(或称中心苏木、台吉苏木、南苏木、东苏木)。
茂明安部落旗(先后驻彻特塞哩、固尔班赛堪、巴音洪格尔、札萨克庙滩、营宏),辖4个苏木,分别为:东苏木、中心苏木、萨嘎日依苏木、西苏木(也称毛苏木)。
乌拉特西公旗(驻哈达玛尔),辖12个苏木,分别为上四苏木:伊克苏木、巴嘎苏木、塔布图苏木、都统苏木;中四苏木:伊克阿拉达沁苏木,高勒苏木、巴嘎阿拉达沁苏木、额哲格沁苏木;下四苏木:乌拉努德苏木、何日努德苏木、哈日努德苏木、焦庆苏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划出乌拉特西公旗地西部设置五原厅。旗境属五原厅东部地,形成一地二治的局面。
乌拉特中公旗(同驻哈达玛尔),辖6个苏木,分别为左翼3个苏木:米尔苏木、准苏木、高勒苏木;右翼3个苏木:乌布尔科尔沁苏木、阿鲁科尔沁苏木、玛拉图尔苏木。
乌拉特东公旗(同驻哈达玛尔),辖6个苏木,分别是左翼3个苏木:阿鲁宝日吉格德苏木、乌布日宝日吉格德苏木、高勒苏木;右翼3个苏木:巴图苏木、苏海图苏木、黑亚苏木。
二 察哈尔右翼四旗
清王朝统一蒙古后,于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按照满洲8旗建制,将原蒙古察哈尔部编为8个总管旗,移驻张家口、宣化、大同边外地。8旗分为左、右两翼各4旗,其中右翼4旗在今乌盟境内,自东迤西,正黄旗旗地在今察右前旗、兴和县大部、商都县西南部及察右后旗东部地域;正红旗旗地在今集宁市、察右前后二旗西部、丰镇市西部及卓资县东北部地域;镶红旗旗地在今察右中旗东南部、卓资县东部、凉城县大部、丰镇市西部的一小部分地域;镶蓝旗旗地在今察右中旗西部及北部、卓资县大部、凉城县西部和武川县东部一小部分地域。
清王朝在编制察哈尔8旗时,按所设佐领(每1佐领管辖1佐,佐即苏木)的多寡,分为上3旗、下5旗,上旗设苏木多,下旗设苏木少。各苏木没有名称,以序号排列,即头苏木至十八苏木(上旗)或十二苏木(下旗),另有半苏木。
正黄旗(驻木孙忒克山),辖18.5个苏木。
正红旗(驻古尔板拖罗海山),辖12.5个苏木。
镶红旗(驻布林泉),辖12.5个苏木。
镶蓝旗(驻阿巴汉喀喇山,即今蛮汉山),辖12.5个苏木。
上述区划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三 厅治
清乾隆至光绪年间,清王朝在今乌盟中南部地区先后设置归化厅(驻归化城)、萨拉齐厅(驻萨拉齐)、托克托厅(驻托克托)、清水河厅(驻清水河)、和林格尔厅(驻二十家子,蒙古语和林格尔)、丰镇厅(驻丰镇)、宁远厅(驻蒿儿兔,即今田家镇)、兴和厅(光绪二十九年即1903年划丰镇东部而设,厅治驻二道河)、陶林厅(光绪二十九年划宁远北部而设,厅治驻科布尔)、武川厅(光绪二十九年划四子部落旗、达尔罕旗、茂明安旗各一部而设,厅治寄驻归化城)。
各厅一般设4个乡,即东乡、西乡、南乡、北乡,乡下辖村。清末,清水河厅、和林格尔厅等改乡为里,里下设甲,甲下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