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950年4月,中共四子王旗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4月1日,中共四子王旗委员会正式成立。从1952年起逐步建立健全了其它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业生产合作部、财资部、工业部、纪律监察委员会、机关党委、档案馆等工作部门。“文化大革命”初期,旗委工作机构尚能开展工作,到1967年12月均处于瘫痪状态。1971年4月,中共四子王旗委员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召开,恢复了中共四子王旗委员会,与旗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恢复了一些职能部门,各级党组织相继重建。1973年8月和1974年9月,分别建立了中共四子王旗公安局委员会和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党组。1975年7月,恢复了旗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统战部。1979年12月1日,旗委和旗革委会机构分设,旗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1983年,机构改革,旗委增设了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旗委纪律监察委员会升格为中共四子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