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乌兰察布盟人民政府设劳动科,1956年改设劳动处;1951年设立人事处,1955年改设人事室。1953年,集宁专员公署设劳动科,1954年,集宁专员公署改为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后,保留劳动科,1956年改设劳动处;1954年成立人事处。
1958年4月,平地泉行政区撤销,辖区划归乌兰察布盟,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重组劳动处,1959年改为劳动工资科,由计划委员会领导。1964年恢复劳动处,1967年10月,由于开展“文化大革命”而机构瘫痪。1972年末,乌兰察布盟革命委员会组建民政劳动局,1973年12月,单设劳动局;1959年,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人事室改称人事处,1962年7月与民政局合并为民政人事处,1963年8月又恢复人事处,1967年10月机构瘫痪。1978年末,重新组建人事局。
1983年8月,乌兰察布盟行署劳动局、人事局、编制办公室等部门合并成立劳动人事处。1994年8月,又分设为劳动局、人事局。1999年,劳动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工资劳力科、劳动保护科、职业技能开发科、劳动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下设机构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就业服务局、技工学校、医保中心;人事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录用调配科、培训教育科、任免奖惩科、职称科、工资福利科。下设机构有:乌兰察布盟人才交流中心、乌兰察布盟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盟转业军官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