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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从群众需求出发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发表时间:2018-05-06 12:04:07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保存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始终坚定不移地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集宁区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分组入户的方式,上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彩页、横幅标语等多种途径,印制家庭医生签约明白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致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多方面进行深入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家庭医生签约的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及参与签约的积极性,为顺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中,签约卡片从绿、黄、红、粉四种颜色,老年人、慢性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和普通人群进行分类签约。

分片服务、明确责任。根据人口分布及基层医疗机构分布特点,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载体,将每个行政区域“网格化”划归相应的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组成了由“一位市区级家庭医生、一位医院全科家庭医生、一位公卫人员家庭医生及乡村社区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撑。在入户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进行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血压、血糖、身高、体重等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指导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用药等服务,并进行了2018年家庭医生续约工作宣传。

分类服务、明确标准。对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居民,按照健康状况和健康需求情况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健康普通人群,第二类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人群,第三类为重点人群,包括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根据居民所处的类别,明确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优先与辖区内的贫困人口、慢病患者、残疾人、妇幼保健对象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

创新形式,深化内涵。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提高签约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健康扶贫相结合,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义诊活动相结合,与重点人群年度体检相结合等多种手段,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影响力,切实为辖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真正履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协议,杜绝了家庭医生签而不约的现象,强化了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连续服务能力,为后续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截止目前,集宁区已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82支,常住人口签约覆盖率36%,重点人群签约率75%,贫困人口签约率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服务群众14万人次。通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了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综合、连续、全程的健康管理服务,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