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计划用电
计划用电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行电力、电量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30年间,乌兰察布盟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突出,所以计划用电工作不断加强。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计划用电工作的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1997年以来,指令性电量在1986年基数的基础上扣减12.4%,超出部分按计划加价收取。
由于电力生产的特殊性,为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充分发挥电力生产设备的潜力,负荷预计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99年电业局实行内部电力模拟市场,负荷预计准确率直接与电业局的经济效益挂钩。年末的负荷预计准确率完成93%。
二 安全用电
解放以来,乌兰察布盟地区的用电一直保持良好的用电记录。1997年初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总公司办用(1996)15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填报用户受配电设备健康水平状况表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供电局三电办,将自己所辖的250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受配电设备健康水平认真上报,以此杜绝因用户的设备发生事故危及电网安全运行。
加强用户春查的管理工作,督促用户利用春查进行避雷器、电缆头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将试验报告一并报三电办存档。
截至1999年底,乌兰察布用电所辖各专线用户没有发生重大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
三 节约用电
20世纪90年代以前,乌兰察布电力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的状况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节约用电的工作做了相应的调整。由过去的控制用电逐步转为放开用电,并以降低线损为重要内容。1999年底,用电量突破8亿度,线损降为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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